清远市聋儿语言训练中心,于1991年10月创办,是市残联直属事业单位,是聋儿康复的专门机构,主要承担全市适龄儿童(3—7周岁)的语言康复训练和负责全市聋儿家长指导、社区康复员培训的工作任务。
目前,聋儿语训中心现有教职员工9人,其中主任1人、教师4人,保育员3人,炊事员1人。教学场地约400平方米,分为四个区:即生活区、活动区、教学区、宿舍去。配有一定的听力设备和康复教学器具,拥有一支事业心强、素质好的师资队伍。康复训练合理化、科学化、规范化。
一、康复目标:最大限度的挖掘聋儿的残余听力,开展科学的康复和教育方法,以减轻耳聋给聋儿造成的听觉言语障碍及其它不良影响,使聋儿能听会说与正常人进行语言沟通,最终能够回归社会主流。
二、教学内容:根据不同年龄、不同听力、不同层次的聋儿,选择和设定适合其发展的教学内容。学制大致为:1—3年。
1、听力训练。认识声音—辨别声音—记忆声音—理解声音。
2、语言训练。发音训练(口型训练、舌部锻炼、呼吸训练、声调训练、拼音训练、语音纠正);言语训练(词汇、模仿句型、听话识图、看图说话、对话、说儿歌、讲故事)。
三、注意事项:
1、 招生对象:智力正常,身体健康,3—7岁,有残余听力的聋儿。
2、 报名办法:常年招生,随来随入学,家长带小孩及户口簿,健康体检表,小一寸彩色照片4张,到学校报名入学。
四、目前,该中心基本达到国家“三类”聋儿康复机构的标准和要求。经市物价局同意,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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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
分类 |
培训费 |
保育费 |
住宿 |
书杂费 |
预收 |
合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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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元) |
(元) |
水电费 |
(元) |
伙食费 |
(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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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 托 |
900 |
600 |
750 |
150 |
1000 |
34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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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 托 |
900 |
600 |
300 |
150 |
450 |
2400 |
五、缴费实施办法:根据清残[2005]08号文件规定,采用“三、三、四”分级负责的方法解决。
报名时间:9月1日起。
报名地点:清远市新城区凤鸣路1号市残联综合楼1楼。
联系电话:0763——3867081 3369974
邮政编码:511515
联系人:曾科长、蒋主任
清远市聋儿语言训练中心
二OO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|